近日,举报人吴玉琴向本网实名举报顾晓方职务侵占。举报人吴玉琴与被举报人顾晓方同为上海蔚翔照明灯具有限公司(涉案公司)的股东,举报人持有上海蔚翔照明灯具有限公司10%的股份,被举报人持有上海蔚翔照明灯具有限公司70%的股份,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绝对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保管该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、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、财务会计账簿、厂房权属证书等。该司名下有7栋厂房。
涉案公司的7栋厂房自2008年以来的租金收益均未载入财务会计账簿,全部由被举报人支配使用。自2008年6月至今,涉案公司就已停止生产经营,7栋厂房全部对外出租,分别租给上海阿法经贸有限公司、上海良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上海可迪食品有限公司、上海百吉食品有限公司、上海双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使用,租金收益不菲,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来计算,最少有6000万元之巨。举报人通过查阅财务会计账簿发现,该租金收益自厂房出租以来从未载入公司财务账簿,亦未给予报案人分红,全部由被举报人顾晓方个人支配使用。按照我国《刑法》的有关规定,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被举报人作为上海蔚翔照明灯具有限的法定代表人、绝对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将该公司的巨额租金收益非法占为己有,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。目前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己就该案立案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