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,借钱见人心,还钱见人品。 虽然谈钱有时显得敏感,但这才是人品真正的试金石。因为钱,我们也能认清身边的人。
判断一个人是否诚信,借一次钱给他就够了。
朱某明是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,云南湛权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,与杨女士是多年好友。2016年底,朱某明因做生意周转不灵,向杨女士借钱共计31.5万元,承诺资金回笼就归还。后经杨女士多年多次催要,朱某明都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借款,最后干脆就电话不接信息不回。无奈之下,杨女士在2019年10月将朱某明告上法庭。接到法院传票后,朱某明还短信告知“一生慢慢陪你玩”。
原本是好友的两人,因一方迟迟不还借款而反目成仇。
经法院主持调解,朱某明与杨女士达成协议,用一辆车抵扣了8万后,剩下的23.5万元分两次归还,还款期限分别是2020年6月1日前支付11.75万元,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剩余款项。然而朱某明再次失信,未按协议规定还款。
2020年6月2日,杨女士向陆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冻结了朱某明的银行卡,但没有执行到一分钱。12月3日,因执行时间限制,执行法官通知杨女士终结本次执行。
“朱某明不是没钱,而是早早把财产转移。”杨女士了解到,强制执行期间,朱某明还购入了一辆车和一套房,均登记在第三人名下,当地很多人都知道,但杨女士无法拿到证据。
2020年12月14日,法院查封了朱某明名下的一套房产,通知杨女士缴纳了4000多元评估费。2021年1月5日恢复了强制执行。法院以44万及35万的价格先后两次对该查封房屋执行拍卖,均以流拍结束。
“并不是没人买,而是他从中作梗,拒绝买受人实地看房。”杨女士说,朱某明不让买受人看房,并质问买受方:“凭什么买我的的房子!”
目前,法院将在5月4日进行第三次变卖,如果再次流拍,该房产将退还给被执行人朱某明,本次执行也将再次终结。事实上,朱某明这套房产也早借他人在银行抵押贷款了27万,就算顺利拍出,也不足以偿还全部欠款。
杨女士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,朱某明这些年接手了不少案子,收入不低,他每月的收入都流入他人的账户。朱某明作为一名执业律师,本该用所学专业辩是非,助弱小。而现在转移财产,逃避执行那倒是无比专业了。虽然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,但似乎收效甚微。这难免让人质疑:司法没有公信力,朱某明作为一名执业律师,自己就是履行失信欠钱不还的人,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但照样做着律师,未受到任何影响,她多次向当地司法局投诉无果。
“当初朋友一场借钱救他于水火,他却翻脸无情。起诉时我没主张一分钱的利息,只希望他把钱还给我就好,结果这正是他变本加厉拖延耍赖的契机。因为没有罚息,他可以更无所忌惮,为所欲为拖延。因调解达成协议,对方无止境拖着不还也不能再主张延迟履行金?如今五年过去了,自己在小县城里每月还着近两万元的银行贷款,我实在是不堪重负!”垫付了诉讼费、评估费,申请强制执行也拿不到钱,杨女士很无助。
因为钱,我们看清了身边的人,我们看透了所有的情,借钱时知道谁真谁假,还钱时明白谁好谁坏。一个有诚信的人,一定会按时还钱,不拖欠,不耍赖。只有言而无信,人品差劲的人,才会赔尽笑脸借钱,翻脸无情不还。